
新洞口客户端10月11日讯(记者:王禹)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门中队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查处一起中巴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跨县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6时左右,山门交警中队值班民警从监控中发现一辆由隆回县开往我县花桥的中巴车行踪可疑。该中队立即提前部署警力,当中巴车经过水东中学交叉路口时,指挥该车靠边停车,对驾驶人资质、核载人数等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从今年9月份起,杨某驾驶该中巴车偏离运营线路,多次固定接送学生上下学。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将车上的学生进行了转运。
经询问,杨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应不讳。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校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门中队依法对他处以2万元的罚款。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门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巡逻管控力度,对非法校车一律责令整改,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 处罚,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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